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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拟采购纯水仪议价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06-05点击次数:3404次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,依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依据我院医疗临床需要,对我院拟采购纯水仪进行院内议价采购,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、供应商参加。拟采购项目如下:

设备名称

数量

单位

使用科室

预算总价

纯水仪

1

病理科

1万元

技术要求

 

规格:

1.具有CPU自动控制技术

2.具有不小于5寸LCD液晶屏,可显示多种参数等相关提示信息

3.具有温度自动补偿功能

4.具有待机自动循环杀菌功能

5.配备漏水保护器

6.具有耗材管理功能,可以设置更换提醒

7.具有多种采水模式,包括定量采水、连续采水和半自动采水等

8.具有最少两个独立的采水器,适合各种场景方便采水

9.自来水进水,制水量≥20L/H

10.具有一键消毒功能

11.具有五档液位仪控制

12.配备最大不超过0.2um微滤过滤器

13.配备专用于离子交换水或蒸馏水的采水器,把手处有采水按键,可进行便捷的采水操作(开始/停止),还可以进行蒸馏水水量调节

商务要求

1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,中选供应商提供产品整机免费保修服务三年。

2、产品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(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中选供应商承担)。

3、付款方式:合同签订时中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%作为履约保证金。设备安装、调试、验收合格后,采购人向已提供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选供应商支付合同总款;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无未解决的质量问题,采购人将向中选供应商无息退还原履约保证金。

 

一、参会资格要求:    
在参会时,按照序号排序提供以下材料:
1、《营业执照》。

2、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(含附页)。

3、法人代表授权书(需提供原件,法人手写签名)。

4、被授权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,联系电话。

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。

6、生产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、完整资质【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(副本、含附页)、中间代理商的四证】。

7、 (1)二、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,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;

(2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、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,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;

(3)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,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。

8、产品彩页、产品型号、配置清单、技术白皮书(此项所有材料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)。

9、提供参数的真实性、有效性及合法性承诺函;参会人员需诚信参会,如有虚假响应、围标串标等行为,一经发现将列入列入医院失信企业名单,五年之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。

10、提供的材料一正三副,正本必须盖公司红色印章,所有材料在参会时提交。

11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附表1,加盖公司红色印章。

12、参加议价会的人员与被授权人一致,否则与缺项、未盖章一样视同无效,取消参加议价资格。

 

二、议价方式:

两轮报价,第二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。

三、报名时间、会议地点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:

报名时间:2024年6月5日至6月7日17时。参会人员可电话或现场报名,未报名者不允许参会。

会议时间:2024年6月11日10:00

报名、议价地点: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装备部(2号楼10层)

联系人:吴老师  

联系电话:0791-86362905  

 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装备部

2024-6-5    

 

 

 

附表一:

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议价会首次报价

序号

设备名称

生产厂家

规格型号

数量

单价

(元)

总价

(元)

备注

1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总价

 

大写:

 

 

 

报价单位(盖章):

授权代理人签名:

日期:     年      月      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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